申請文件:(1)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獎學金申請書一份,(2)自傳500字一份親筆簽名蓋章,(3)11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及下學期成績單一份,(4)能證明熱河省籍文件。
申請期間:獎學金每年辦理一次,申請期間自民國一一三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作放棄
一、請參閱獎學金辦法據實填列。
二、申請獎學金,須由學生填具申請書,連同『全學年上、下兩學期在學成績證明」及『戶籍謄本」,於規定期間內,掛號郵寄本會審查。
三、獎學金每年辦理一次,應於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為申請期間,逾期作放棄論,以郵戳為憑。
四、申請獎學金時可自行影印放大填寫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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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說明如下圖